鲁文中文学校学生守则/Regels voor de studentenvande Leuvense Chinese school

鲁汶中文学校学生守则

  1. 热爱中文学校,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,在校积极说普通话。
  2. 尊敬老师,对老师有礼貌,听从老师教导。
  3. 同学间要友好相处,互相帮助。
  4. 爱学习,不无故旷缺课。有事先向老师请假,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,回校后要及时向老师说明缺课情况,并在老师和家长帮助下努力补上落下的功课。一学年旷缺课累计达12周者,作自动退学处理。
  5. 上课认真听讲,按时完成作业。课堂上不随便插话,不大声喧嚷,回答问题要举手。虚心向同学学习,热心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。认真对待考试,不懂就是不懂,争取努力赶上。如不遵守课堂纪律且严重影响别人学习、经老师教育后还不改正者,视情节轻重给以警告、严重警告或劝退等处分。
  6. 爱护租借学校的公共财物,未经允许不可随便动用教室里及其它公共场所的东西,损坏公共财物要赔偿。故意毁坏租借学校公共财物者,视情节轻重给以警告、严重警告或劝退等处分。遇情节特别严重,影响到学校是否能继续租借和生存的重大问题时,学校有权开除学生。
  7. 课间休息要文明,不说脏话,不吵架,不打架,不玩危险的游戏。看到同学玩危险的游戏时,要及时向老师报告。不小心做了错事时要勇敢承认错误,并跟老师和同学说“对不起”。未经老师许可不准私自走出校门,如遇家长未及时到校接人,要在校内门厅里等候。如有不听劝告出了危险事故者,学校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或劝退等处分。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同学人身伤害者(或不听劝告造成自己人身严重伤害者),将受到开除处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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